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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鉴

陈池养筑堤济民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0-13 09:57:27

  在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的入海口,有一座长堤宛如一条巨龙横卧,守护着兴化平原百姓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这便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素有“闽邦第一堤”之称的镇海堤。

  镇海堤的修建,凝聚着一位叫陈池养的乡贤的无数心血与汗水。陈池养(1788年—1859年),字子龙,莆田本地人,在嘉庆年间(1796年—1820年)考取进士,担任过今属河北的多个州县的长官。

  嘉庆十六年(1811年),陈池养以知县分发直隶。当时武清县里发生一起命案,村民韩贵兴突然毙命,知县孙宬褒怀疑韩贵兴是为村民高六毒害,但由于证据不足,一时难以定论。陈池养奉命前去武清处理此案,在现场勘查、证据研判的基础上,他推定此案并非高六所为。但状主对此案结论不服,往上一级继续告状,在后续环节中,关于是否为高六毒杀,经过了肯定又否定的变化,而孙宬褒遭到处理,陈池养也被连累。好在,后来终于认定不是高六毒杀,陈池养的官职得以恢复。大概是有过这样一段痛苦的经历,陈池养在任地方官时,十分注重公正断案,避免冤假错案,百姓对此甚为敬佩。

  陈池养秉公为民的作风,与其良好家风的熏陶密不可分。陈池养赴任之时,父母便反复叮嘱要“守廉为民”。他任地方官多年,吃用极为节俭,衣服浆洗到发白仍不舍丢弃,同僚私下称其为“穷知县”。此事传到家乡,他的父亲“反以为慰”,母亲仍“训以廉慎爱民”。

  陈池养的仕宦生涯并不长,因为父亲过世、母亲老病,陈池养壮年辞归故里,从此致力于家乡建设,尤其为家乡的水利事业鞠躬尽瘁。

  道光七年(1827年),镇海堤毁决八百丈,灾情极重。陈池养挺身而出,主持镇海堤的重建工程。在陈池养之前,已有唐朝之裴次元、明朝之黄一道创修堤坝防止海水侵蚀,陈池养这一次重修,改土堤为石堤,堤坝使用了一百多年,一直使用到民国年间。

  镇海堤使兴化平原“万顷桑田”和百姓的宝贵生命得以保全。时任闽浙总督孙尔准前来巡视时,称赞这镇海堤要是修成了乃“莆百世利也”。

  兴修水利岂是易事。道光十二年(1832年),陈池养因过度劳累患重病,几度在治水工地上胃痛得冷汗直淌。不仅如此,一些心怀不轨之人不但不施以援手,反而造谣毁其名誉,陈池养身心俱疲,但仍一心治水,坦然待之。工程结算时,陈池养请众董事往城隍庙拈香报账单,众谤自消、百姓称颂。

  居乡四十年间,陈池养共主持修筑了镇海堤、木兰陂、太平陂等近五十个水利工程,并编撰了一部水利志——《莆田水利志》,为后人研究当地水利建设提供了难得的资料。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陈池养因功绩卓著入祀兴化乡贤祠,当地百姓另修建东角崇报祠(今莆田镇海堤纪念馆)以纪念。“声名并世孰如公?”时代更迭,陈池养的事迹连同镇海堤一道,存于今世,给人以感动。(吴震 陈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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