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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27 09:41:05

  纪检监察建议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实现标本兼治的有力武器,做好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至关重要。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质效。

  夯实评查基础。一是量化标准规范,编印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手册,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制发与评查标准、评分细则,聚焦建议书质量及整改落实效果,从纪检监察建议研提、起草、报审、制发、送达、整改、销号等各个环节予以量化评价,统一质量评查标准。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台账,动态掌握更新建议内容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对整改到期的建议书质量进行评查。坚持集中评查、集体会商、精细问诊。三是整合评查力量,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人才库,将市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以及部分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既熟悉建议书制发流程、又具备文字功底的业务骨干吸纳入库,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剖析、实战实训等方式练兵,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质量评查队伍。

  提高评查质效。一是前移评查关口,提升精准性。建立“双签字、双审核、双把关”工作机制,建议书制发前承办部门同步报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由办公室对文书格式、行文规范、类型适用等进行审核,由案件审理室对问题剖析是否精准、原因分析是否精确、整改建议是否恰当进行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办部门立行立改。二是压实自评责任,突出主体性。构建纪检监察建议书质量共同体,压实承办部门、评查部门共同责任,形成“1+1>2”的综合效果。建议书制发后,由承办部门会同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对照评查标准,通过列席被建议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面对面压实整改责任、点对点强化督办回访。三是坚持集中研判,维护权威性。组建联合评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实地查看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评查问题清单并向承办部门反馈,督促承办部门举一反三、整改提升,通过评查后的建议书转为“销号”状态。四是强化提级审核,增强统筹性。市纪委监委在抓好市本级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的同时,对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制发的建议书开展提级审核,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建议基础薄弱、质效不高问题。实行“乡书县审县评”制度,乡(镇)纪委建议书制发前由县级纪委监委审核把关,制发后上报备案。每半年对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制发的建议书进行抽查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拓展治理成效。一是深化以评促改。坚持“个性问题点对点改、共性问题集中分析研判”,针对评查发现的个别格式不规范、标题不精准等问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症施策。对建议整改效果不佳、未按期整改等问题,既查被建议单位整改责任是否履行到位,也看派驻(派出)机构、监督检查部门监督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持续整改。二是深化以评促用。一方面,将纪检监察建议所提问题、整改成效作为被建议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提醒其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评查结果作为研判政治生态的重要指标,对评价为“一般”档次、整改进度滞后、效果不佳、敷衍整改的,制作评查问题清单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系统修复。三是深化以评促治。对被建议单位建章立制、强化治理成效进行实地查看,通过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听取被建议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对整改效果作出评价。强化数据对比分析,统计整改前后相关行业领域信访件数量、群众反映情况数据变化,综合研判问题整改成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提升行业领域治理效能。(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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