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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彭阳

彭阳:不断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12-29 09:37:49

  彭阳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适时对“一把手”进行谈话,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个清单”和纪实台账,聚焦“一把手”带动“一班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注重统筹谋划,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题、问责“三个清单”,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县纪委监委在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个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通知》,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研判分析并作出明确评价。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周活动,签订《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暨廉政承诺书》8000余份,动态更新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69份,精准廉政画像,确保管住管好“关键少数”。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412人次,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约谈乡镇、部门“一把手”26人、党组班子1个,提醒谈话9人,诫勉问责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通报批评5人。

  注重以上率下,严格述责述廉。印发《关于召开“一把手”述责述廉评议会议的通知》,确定古城镇、红河镇等6个乡镇和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责述廉,王洼镇、冯庄乡等6个乡镇和其他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同步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分级组织开展下一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对会议述责述廉的8个党委(党组)“一把手”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测评,县委书记和常委同志分别对会议述责述廉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现场点评,对测评结果、评议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2021年度县(区)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评议问题的反馈意见》,要求会议述责述廉的8个党委(党组)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跟进督促问题整改,督促各党委(党组)切实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负责,切实把场内“述”的压力转化为场外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的动力。

  注重多维聚焦,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市纪委《关于探索运用“六看”措施多维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关于落实市纪委探索运用“六看”措施多维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工作安排》,围绕以线索、以人、以事、以数、以案、以社会关系看人,把握政治监督工作重点,聚焦“关键少数”,严管正风气、抓实作风建设、 提升干事热情,使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有实效,逐渐形成坚守正道、积极向上、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注重效果应用,建立长效机制。制定《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安排》,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为重点,紧盯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治理,推动完善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坚持健全述责述廉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让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联系组织部门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全面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将“一把手”置于全面监督之中,形成“一把手”带动“一班人”、“一班人”监督“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体系和监督格局。(彭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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