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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彭阳

彭阳:把准监督着力点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06 09:48:23

  今年以来,彭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准监督着力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通知》,紧盯责任落实,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协助县委制定《2021年彭阳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2名分管县级领导进行约谈,对7名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针对交叉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6人,对2名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名乡镇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和廉政意见回复关,今年以来,回复村(社区)“两委”换届、乡镇党委换届等廉政意见3064人次。严格落实“一把手”述廉述责制度,13名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八届六次全会述廉述责。

  聚焦重点工作,强化精准靶向监督。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1+4+N”联动监督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委机关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四支力量协同发力,每月确定N个监督重点聚焦精准监督,并将督查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风建设、严肃换届纪律、党史学习教育、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3次,下发《督办通知书》33份,督促整改问题37个,在县委常委会上通报5次,督促整改问题20个。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提醒谈话77人,批评教育37人,约谈16人,诫勉谈话3人,切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凸显。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督部门通过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找准风险点,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促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推动“一把手”监督在身边。今年以来,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100余次,开展提醒谈话23次,下发工作提醒函18份,督办函9份,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处置问题线索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16人,推动解决问题74个。(彭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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