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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彭阳

彭阳:四项举措提升“复查复核”案件质效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12 15:47:55

  今年以来,彭阳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主业主责,深化巩固“复查复核”机制,通过逐案复核、逐案整改、指导提升等方式,确保案件核查中的每条线索经得起历史检验。

  紧盯重点问题。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室立案审查的线索和转办到纪检组、乡镇纪委的问题线索复查复核,紧盯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群众反响强烈的举报信访件进行拉网式排查。

  严格复查程序。对查办的初核了结及立案审查案件,实行县纪委、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交叉审核,检查承办案件人员是否存在畏难情绪、消极懈怠和敷衍塞责等行为,着力发现和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贪腐受贿、涉黑涉恶腐败及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和乡镇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突出关键环节。复查复核工作主要采取查阅案卷、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从程序手续、证据规范性、文书卷宗、处分执行等方面查阅案卷是否完备。对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人证、物证进行抽查,对存有疑点的案情进行重点核实,确保案件真实可靠。对处置不当或工作存在明显问题的,重新提出处置意见并开展核查。

  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办案责任制,针对案件复查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复查复核中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及整改建议,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判,并及时反馈给办案人员,做好督促整改及业务指导,确保复查复核取得实效。(彭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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