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风彭阳 正文

清风彭阳

彭阳:协作配合贯通巡察全过程 凝聚监督强大合力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15 10:32:42

  彭阳县坚持把密切协作配合作为提升巡察监督质量的关键点,始终把协作配合贯通巡察前、中、后全过程,全力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

  巡察前,从业务培训、监督内容、人员抽调、信息收集等环节全面强化协作配合。巡前培训力求内容全面、过程扎实,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巡察机构对抽调人员培训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宣传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丰富巡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内容上,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前,征集县直各部门(单位)需要巡察监督的行业性、系统性重点内容和最新部署,全面充实巡察工作方案,确保巡察监督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人员抽调上, 严格落实《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规定,准确把握巡察“两库”人员专业特长和岗位特点,结合被巡察单位“三定”职能职责,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发改、扶贫等单位全力配合抽调熟悉被巡察单位工作的巡察人员,确保监督发现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工作特点,提升发现问题的针对性;信息收集上,召开情况通报会,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和信访室、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信访局等单位参会介绍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有关问题和问题线索,并配合提供书面正式材料。前期的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了准备工作扎实全面,为每一轮巡察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2020年,彭阳县委巡察机构邀请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对巡察人员集中培训3场,征集各单位需巡察监督重点内容2次,抽调各单位巡察专业人员25名,召开情况通报会收集信息219条,进驻动员前沟通配合10次。

  巡察中,从进驻沟通、专业指导、问题定性、边巡边改问题和线索移交等方面强化与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取得各部门(单位)专业化支持。进驻后,巡察组加强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沟通协作,通报巡察安排、听取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为巡察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共同合力完成好巡察任务;过程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适时带领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深入巡察组驻地,就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宣传工作等监督检查重点和方式技巧进行一线实地调研,指导巡察组更加有效开展工作;问题定性上,巡察组针对巡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归类、定性与纪检监察、组织、扶贫等单位进行密切沟通,获取专业支持,确保问题发现准、归类准、定性准。同时,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边巡边改问题移交被巡察单位迅速整改,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迅速处置,有效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巡察协作配合支持,确保工作的规范化,推动了巡察工作有力开展。2020年,彭阳县委巡察组与巡察单位进驻沟通10场次,职能部门一线专业指导10次,相关问题归类定性沟通8次,监督协助被巡察单位整改边巡边改问题104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

  巡察后,从巡察反馈、整改材料审核、整改督查、人员考核等方面强化与有关职能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高效机制。巡察反馈会联合协作反馈,由巡察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宣传部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组成反馈组,巡察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书记专题会上县委书记讲话精神和宣读《巡察反馈意见通知书》,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负责人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提升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并把《巡察反馈意见通知书》等巡察综合资料移交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对共性问题在全县进行重点整治,延伸扩展巡察效果;整改材料联合协作审核,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把整改“一方案、双报告”分别送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审核,并将专项检查整改资料送宣传部审核,确保整改“一方案、双报告”符合整改要求;整改情况联合协作督查,根据被巡察单位整改阶段性进展,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及时督查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就整改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成效取得提出意见建议,持续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要求;工作人员联合协作考核,巡察机构和组织部门做到联合双向,对工作中综合表现优秀的人员,巡察机构及时调进“两库”,充实巡察“两库”,作为下一轮巡察重点抽调人选。同时将表现优秀人员综合鉴定表装入个人档案,作为组织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后期通过“四个”联合协作,做实做好了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巡察机构联合反馈8场次,联合审核整改资料54份,联合整改督查14次,联合考评工作人员20人,职务级别晋升5人,提拔使用3人。(彭阳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