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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0-20 15:00:29

  按照区市党委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彭阳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彭阳县粮食主管监管工作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业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彭阳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彭阳县粮食主管监管工作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业党组织履行职能职责的政治监督,延伸基层粮库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完善体制、健全机制,粮食购销企业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三、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姬秀金

  副组长:台平虎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25日,设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和电子信箱:

  值班电话:18195467315,电子信箱:pyxcz01@163.com,受理对彭阳县粮食主管监管工作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业党组织的有关反映。

  巡察组在粮食主管监管工作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业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彭阳县行政中心315室(彭阳县委专项巡察组收),邮编:7565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彭阳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涉粮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彭阳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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